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河池巴马国际养生旅游学校)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职能:实施中职、高中教育,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和培养中等职业技术人才,提高学前教育师资和旅游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培养普通高中学历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学校概况: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是一所区、市共管,以市为主的中等师范学校,坐落于世界著名长寿之乡巴马县城内,占地面积168亩,校园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是莘莘学子求学攻读之理想境地。曾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青少年绿色文明园”、“德育工作先进单位”、“艺术体育教学优秀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创办于1957年10月,是广西最早创办的三所民族师范学校之一。建校50多年来,共为河池、百色乃至全区培养了30000多名合格的中小学师资、幼儿园师资和各级各类管理建设人才。
随着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2004年,我校经河池市教育局批准设立高中部,增办普通高中教育。2005年5月经河池市人民政府、河池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增挂“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的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办学模式,招收中职专业和普通高中两种类型的学生。2007年元月,通过评估,被确认为“河池市示范性普通高中”。
在“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开发和建设的背景下,2014年5月,河池市市委市政府决定以巴马民师为主体增挂“河池巴马国际养生旅游学校”的牌子,为我市旅游区培养旅游专业服务型人才。目前,学校形成“一套人马,三块牌子”的办学模式,招收学前教育专业、旅游专业和普通高中三类学生。
学校承办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中职教育分设学前教育专业和旅游专业,共30个教学班,在校生2438人;普通高中25个教学班,在校生694人。
学校教学设施一流。教学楼、学生公寓楼、多功能综合楼、实训室、图书馆、计算机教室、舞蹈训练厅、塑胶运动场以及校园宽带网络等现代化教育教学设备一应俱全,为学生提供了优越舒适的学习、生活条件。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在编在岗教职工173人,专任教师92人,专业课教师52人,本科学历89人,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6.74%;研究生学历8人,专任教师硕士以上学历比例达8.7%;“双师型”教师28人,专业课教师“双师型”比例达53.85%;教师高级职称34人,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达36.96%。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本级)
第二部分: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4199.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97.28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24.11万元,增长16.0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7.2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24.11万元,增长16.01%,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 。
4.事业收入208.6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07万元,增长7.23 %,主要原因是非税回拨增加。
5.经营收入 0 万。
6.其他收入 193.9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30.07万元,下降81.06 %,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9.9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不做结转结余。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4299.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97.21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16.41万元,增长18.7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3612.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工资福利及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16.58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2021年发生的经济业务包含非同级财政拨款业务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7.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13.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197.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897.21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16.41万元,增长18.79%。其中:基本支出2684.38万元,项目支出1212.83万元。
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26.91万元,支出决算为389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5%。
(一)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84.92万元,支出决算为320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4.94万元,支出决算为27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5%,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7.25万元,支出决算为21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9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4.3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670.3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3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2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9%,比上年减少0.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公务员接待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4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3%,比上年增加0.42万元,原因是2020年疫情用车变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43万元,平均每辆4.4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5%, 比上年减少0.92万元,原因是2020年邀请专家到校讲课,其住宿及车票计入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次,人次122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8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3.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3.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