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LED全彩室外大屏幕作为学校各类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是展示学校风采和宣传的重要窗口,校园文化建设的新亮点。为有效发挥校园电子显示屏的宣传和服务功能,规范管理和使用,确保信息发布的有序、规范和畅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唐旭国 书记
副组长:黄德英 纪委书记、副校长,负责电子屏的全面工作。
审核组:办公室,负责信息内容的审核工作。
管理组:电教室,负责的日常管理,信息资源的编辑和发布。
采编组: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做好信息的初审。
二、信息发布内容
校园全彩LED电子显示屏可播放各种文字、表格及图表等常规信息,视频、音频、图像、动画等多媒体信息,还可进行各种视频节目的点播和电视节目的转播、直播等。
信息内容大体上分为固定性内容和即时行内容,固定性内容由信息采编组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每周要有主题,即时性内容由各部门提供。主要涉及范围有:
⒈接待活动的欢迎标语。
⒉国家法定节日、特殊纪念日祝贺标语。
⒊学校重要新闻、重大事件通报。
⒋学校办学理念、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大型宣传标语。
⒌教育教学活动安排或各种重要通知。
⒍校园活动标语、教师或学生优秀文章展播。
⒎名校理念,名师观点等优秀教育成果展示。
⒏教师、学生获奖荣誉,喜报等。
⒐时间、灾害性天气预报、温馨提示等。
⒑经领导批准发布的其他信息。
邀请各部门、各位老师及学生们积极献言献策,丰富电子屏内容,传播正能量。
三、信息发布流程
⒈固定性内容,每周更新1次,由采编组按照主管领导安排,收集整理信息,经主管领导对信息内容审核后,于周五前交于管理组,管理组在下周周一早上统一更新。
⒉即时性内容,由相关部门填写《校园LED全彩室外大屏幕信息发布申请表》(见附件1),经主管领导审核后,随即发布。
⒊没有即时性内容发布时,发布固定性内容,即时性内容失效时,立即切换到固定性内容。
四、工作时间
正常教学周一至周五(下午第三节课后)17:10-19:00(晚自习前),周六、日视具体情况灵活安排。
遇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可调整使用时间。具体工作由管理组承担。
五、注意事项
1、电子显示屏发布内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需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查,同时做好发布信息的登记和备案工作。
2、各部门要积极谋划和收集各类发布内容,尤其是学校办学理念、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大型宣传标语;各类活动宣传标语。
3、各部门发布内容时需填写《校园LED全彩室外大屏幕信息发布申请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发布。
4、如需发布工作安排、布置等事项,必须写明起止时间、具体地点和参加人员,信息发布部门须对信息的准确性承担责任,不得随意更改。
5、若需发布信息内容较多时,根据信息重要程度和时效性,优先发布重大、紧急的信息。
6、做到内容及时更新,不能长时间发布一项内容或工作已结束但发布内容还没更换,特别是即时性信息。
7、各处室、年级须指定专人负责LED显示屏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到“专人专报,责任到人”。
8、管理组要每月填写《校园LED全彩室外大屏幕信息发布每月汇总表》(附件2),于学期末装订成册,以便存档。
五、本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