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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报名公告
    信息来源:本地  ‖  发稿作者:继续教育部发稿员   ‖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3日  ‖  查看14775次  ‖  
    201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201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于4月13日公布,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下同)查询笔试成绩。我区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3-17日,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5-19日,面试时间为5月16-17日。为做好我区的面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区内的社会考生以及户籍不在广西但在广西区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包括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及方法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包括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毕业时所持的毕业证书编号必须是以“桂师毕”开头),考生是否属于此类请咨询在读学校。
          5.我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包括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6.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且各科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二)报名方法。
          考生于4月13-1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选择面试考区(面试考区为考生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2。
          (三)报考资格现场确认。
          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于4月15-1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正常上班)到考生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逾期未办理面试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及复印件前往相应考区指定的地点(见附件1)进行面试确认:
          1.户籍在广西区内的社会考生(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面试)。
          (1)考生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广西区内的社会考生(包括外省户籍和本省非生源地市户籍的社会考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关系证明原件(确认点保留)。
          (3)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3.在区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在校生(包括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 (确认点保留)。
          4.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这部分学生毕业时所持的毕业证书编号必须是以“桂师毕”开头
          (1)考生身份证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在校生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毕业生需毕业证明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毕业证书编号必须是以“桂师毕”开头。
          (四)报名流程。
          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通过考生登录报名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报名到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考生网上交费
          特别提醒,网上填报一旦提交完成将无法修改相关信息和科目,请考生慎重填报!
          (五)重要提示
          1.考生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按要求选择面试考区,否则将不能通过现场审核。考生参加面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
          3.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4.2015年上半年之前取得笔试合格资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 2015 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5.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A.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B.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C.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

    三、交费
          (一)交费方法。
          经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报考费统一网上(www.ntce.cn) 支付,在线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 3 ,交费截止日期:4月 24 日。虽经现场审核,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二)收费标准。
          报考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桂价费函【 2013 】182 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350元 /人次。

    四、准考证获取及收费收据的领取
          考前一周(5月11日-17日)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已交费的考生,可在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打印后到考点主管部门(见附件1)领取收费收据,未领取收费收据的不影响其考试。

    五、面试考核内容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报考中学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报名时选择的考试科目须与笔试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选择相一致。
          有关面试内容和要求,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考生可登录 www.ntce.cn 查询),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六、面试方式和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三)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四)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五)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六)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领取
          面试结果统一公布日期为:2015年7月5日。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各市领取时间和领取地址,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 和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www.gxeea.cn 查询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附件1中的各面试考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联系。
     
    附件1:201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咨询电话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
    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5 年4月7日

     
    附件1:201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咨询电话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
    考区名称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南宁
    南宁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
    南宁市民乐路4-1号
    0771-2814310
    柳州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柳州市社湾路28号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107、108室
    0772-3156275
    桂林
    桂林市招生考试院
    桂林市秀峰区解放东路6号
    桂林市招生考试院5楼报名大厅
    0773-2820032
    梧州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梧州市新兴二路5-4号
    0774-3847115
    北海
    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北海市广东南路9号
    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502号房
    0779-3200920
    钦州
    钦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办公室
    钦州市乘风大道
    钦州市教育局南楼208室
    0777-2829988
    贵港
    贵港市招生考试院
    贵港市招生考试院
    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内
    0775-4573863
    玉林
    玉林市招生考试院
    玉林市招生考试院
    玉林市香莞路11号二楼
    0775-2672309
    百色
    百色市招生办自考科
    百色市教育局
    百色市城北二路33-2号
    0776-2853268
    河池
    河池市招生考试院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河池高中科教楼5楼
    0778-2284397
    贺州
    贺州市教育局师范科
    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
    0774-5139528
    来宾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来宾市来华投资区铁北路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楼804室
    0772-4258941
    崇左
    崇左市教育局人事科
    崇左市环城东路大学城内
    崇左市教育局人事科405室
    0771-7837801
     

    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序号
    名称
    1
    招商银行
    2
    建设银行
    3
    工商银行
    4
    平安银行
    5
    民生银行
    6
    兴业银行
    7
    农业银行
    8
    广东发展银行
    9
    北京银行
    10
    邮政银行
    11
    华夏银行
    12
    交通银行
    13
    浦发银行
    14
    光大银行
    15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16
    渤海银行
    17
    中信银行
    18
    中国银行
    19
    上海银行
    20
    银联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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