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的“四免”是:
1、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可到当地卫生部门指定的传染病医院或设有传染病区(科)的综合医院服用免费的抗病毒药物,接受抗病毒治疗;
2、所有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和病毒检测的人员,都可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等机构,得到免费咨询和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
3、对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由当地承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的医院提供健康咨询、产前指导和分娩服务,及时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和婴儿检测试剂;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筹集经费,开展艾滋病遗孤的心理康复,为其提供免费义务教育。
“一关怀”是:
国家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救治关怀,各级政府将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纳入政府补助范围,按有关社会救济政策的规定给予生活补助;扶助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增加其收入。
“五扩大,六加强”综合防治措施
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感染者;
扩大预防母婴传播覆盖面,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
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几率;
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提高治疗水平和可及性。
加强血液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加强医疗保障,减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医疗负担;
加强关怀救助,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活质量;
加强权益保护,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加强防治队伍建设,提高工作积极性。